当前位置:淮安市红十字会 核心业务 应急救援
淮安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6-08-21 10:15  来源:  字号:[ ]

一、前置准备

1.制定完善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全市红十字系统定期开展实战化演练,重点突出淮安水域灾害等本地常见灾害场景演练;

2.储备帐篷、棉被、家庭包等救灾物资,建好市级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点,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完善物资储备管理,配齐仓储与应急救援装备;

3.建设市级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县区建设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技能实训;

4.与市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建立灾情信息共享、联动处置工作机制,融入全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

5.与邮政、物流等单位签订物资运输战略合作协议,保障救灾物资快速调运。

二、信息管理

1.接到灾情后24小时内上报首期报告,报告包含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害种类、人员伤亡情况、急需救助计划等内容;

2.后续动态补充上报受灾人口、倒损房屋、群众转移安置、经济损失、救助需求等相关信息;

3.发生重大灾情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保障内外部通讯渠道全程畅通,灾情信息及时核实汇总上报省红十字会。

三、应急响应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应急响应等级,确定市红十字会响应等级,启动对应应急预案并派出救援力量;跨区域救援严格按照省红十字会调度指令执行,本市范围内救援,由会党组综合研判灾情后视情派出队伍。

四、现场处置

根据任务统筹调配全市红十字系统人员力量,设立应急办公室、救灾捐赠组、现场处置组、监督指导组、心理救援小组等工作组,对接省红十字会、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相关工作组协同开展救灾救援工作。救援队抵达灾害现场后,服从地方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开展人员转移安置、赈济救助、心理疏导、应急救护等工作。

五、捐赠管理

按照省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灾害救助捐赠工作,动员协调社会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参与救灾捐赠;做好捐赠款物登记、统计归档,严格按照捐赠意愿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款物,全程监督捐赠款物接收、拨付、发放全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调整(终止)响应

按照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对自然灾害救助作出的响应级别调整、终止决定,市红十字会同步对应调整或者终止本级应急响应。

七、灾后重建

市红十字会联合受灾地红十字会,协同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全面核查评估,结合灾区实际需求、募捐款物接收情况,研究确定灾后重建项目;由受灾地红十字会在地方政府统一规划框架下组织实施重建项目,同步开展心理抚慰、人道回访等后续人道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