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淮安市红十字会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21-12-09  作者:  文字大小:

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淮编发〔2021〕37号)等相关规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淮安市红十字会捐助救护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条件

报考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条件:计算机类专业1名、医学类专业1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工作有时需要加班、夜晚值班;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学习研究能力,能熟练运用0ffice等办公软件。

7、有工作经验,特别是红十字相关工作经验人员优先;

8、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经历,获得相应荣誉的人员优先。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机关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适岗评价、面试及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根据岗位要求自行填写有关信息和表格。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以及职位所需其他条件佐证资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

(3)U盘报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向本人说明理由。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09:00-17:00;

报名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路168号市红十字会208办公室  电话:83656167。

2、适岗评价

(1)统一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适岗评价。

(2)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职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通过适岗评价人员名单(即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hszh.huaian.gov.cn/)公布,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

组织适岗评价通过人员进行面试。缴纳考试费100元/人。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

对考生适岗评价、面试综合成绩(适岗评价、面试成绩各占50%,按总分100分折合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确定,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淮安市红十字会网站(http://hszh.huai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按《淮安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淮编发〔2021〕37号)相关规定进行人事和劳资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适岗评价、面试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全程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七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                             

五、本公告由淮安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淮安市红十字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