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关于办理资金定期存放的公开招标书

时间:2023-01-11  作者:  文字大小: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苏财库﹝2017﹞37号),拟就淮安市红十字会资金定期存放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资金定期存放招标金额为800万元,期限壹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资金存放银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与本次投标的银行应满足以下投标条件:

1.在淮安市依法设有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3.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与红十字会系统无违约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1. 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遵守廉政承诺。

上述承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若提供资料存在虚假和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可登录淮安市红十字会官网下载招标文件。

四、评标

招标人依法成立评标小组。由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标。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具体为:

1. 收益性指标50分,根据各投标人投标利率水平计分。投标利率水平应符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协商确定的相关原则。投标利率最高的银行得50分,其他银行投标利率比其每低(小于等于)0.01%利率,相应减少1分。

2.贡献度指标40分。根据各投标人承诺捐赠额计分,捐赠是指支持市红十字会人道工作的非定向捐款金额(仅指款,不含物,捐物得0分)。

3. 服务水平指标10分。投标人应制定服务方案,内容包括如提前取款享受的利率政策,提供上门收款服务的等等,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方案内容进行综合评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结合自身条件,于2023年1月30日下午5:00前向我单位提供银行盖章认可的投标材料:

1.投标申明(格式见附件1);

2.银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原件,格式见附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单(格式见附件3);

4.服务方案;

5.拟支持市红十字会人道工作捐赠款相关材料;参与公益事业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递交。正本一套。为方便装订留存备查,投标文件须为软质封面,A4纸打印,总页数不得超过20页。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招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主管单位处罚未满3年的;

2.在与淮安市红十字会系统履行合同中,曾经有过违约行为的。

3.签订定存协议前,中标单位将捐赠款汇至市红十字会捐赠账户,如果超过10个工作日未能将捐赠款汇至市红十字会捐赠账户,将失去中标资格,重新招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倪尔维:0517-83656167,15896167187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西安路168号


 

淮安市红十字会

2023年1月11日

淮安市红十字会关于办理资金定期存放的公开招标书.pdf

附件1-3.doc